0%
loading......
探索攻略
开始游戏

探索攻略

开始游戏
探索攻略
点击查看主创人员名单

主创人员

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
土地是俺的命根子!
随身携带环保购物袋,绿色、方便,装得还多!
感谢你!让我们共同保护土壤环境。
防止土壤污染,人人有责。
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又能享受安静的午后了~
这下大家可以吃得放心了!
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
保护黑土地,你出了一份力!
安静多了,谢谢!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我们每个人都是乘凉者,但更要做种树者。
我们这黑土地,肥力嘎嘎好,种出来粮食贼好吃。
造林绿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请善待导盲犬,它们是视障人士的眼睛。
没收!罚款!
感谢你救了我们!
新朋友,谢谢你爱我!
外来物种入侵是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物种灭绝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威胁全球粮食安全的因素之一。
感谢你的帮助!
湿地是水生动物、两栖动物、鸟类和其他野生生物的重要栖息地。
享受碧海蓝天,洁净沙滩。
感谢您!文物已交由博物馆保护修复。
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蓝色家园!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谢谢你,小树苗在茁壮成长!
骑车身体好,降噪节能又环保。
0/30

提示Prompt

第1组完成

深海护卫队长成就已解锁!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简称“深海法”)是第一部规范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域从事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活动的法律。
  深海法的出台,是中国法治海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积极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义务的重要体现,对中国海洋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类和平利用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人说“法”
深海法——守护“蓝色家园”
返回游戏

第2组完成

核安全卫士成就已解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核安全事业进入安全高效发展的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提出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强调发展和安全并重,为新时期中国核安全发展指明了方向。
  作为中国首部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贯彻落实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了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处罚,为实现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数字人说“法”
核安全法——推动核事业持久安全、健康发展
返回游戏

第3组完成

生物安全卫士成就已解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物安全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并对制定生物安全法提出明确要求。
  作为中国生物安全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颁布有助于从法律层面解决中国生物安全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对于确保生物技术健康发展、保护国民身体健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数字人说“法”
生物安全法——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返回游戏

第4组完成

地球之肾守护者成就已解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不断强化湿地保护,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政策制度体系,开启全面保护湿地新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作为中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为全社会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提供了法律遵循。湿地保护法的出台,建立了覆盖全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引领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
数字人说“法”
湿地保护法——悉心守护“地球之肾”
返回游戏

第5组完成

防噪小能手成就已解锁!

  广场舞歌曲外放、机动车“炸街”轰鸣、室内装修电钻大锤......这样的噪声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的内涵,进一步明确噪声防治方向,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新时代、新时期生活需求的回应。
数字人说“法”
噪声污染防治法——告别噪音 共享安宁
返回游戏

第6组完成

净土守护者成就已解锁!

  俗话说,土生万物。但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法律相比,动议达数十年之久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程缓慢。然而,一再发生的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毒跑道等事件却不断地刺痛着公众的神经。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弥补了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标志着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的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建成。从更深层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仅是一部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还是一部让民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的民生立法。
数字人说“法”
土壤污染防治法——让民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返回游戏

第7组完成

白云白云,我是黑土成就已解锁!

  黑土地是一种性状好、肥力高、适宜农耕的优质土地,是地球上珍贵的土壤资源,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作为一部专门保护黑土地的重要法律,针对保护黑土地的特点构建了特别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对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意义重大。
数字人说“法”
黑土地保护法——保护好“耕地中的大熊猫”
返回游戏

第8组完成

黄河儿女成就已解锁!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母亲河养育了中华民族,孕育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凝聚了中国人民浓厚的文化情感。治理黄河,历来是中华民族安民兴邦的大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对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作为一部针对黄河流域的基础性、综合性和统领性专门法律,其颁布及施行,使黄河保护治理有了铁规矩和硬杠杠。其中,黄河保护法专设第八章,以法律制度的方式规定了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具体举措,这在涉及资源环境的相关法律中也是一大创新。
数字人说“法”
黄河保护法——依法治水 共护母亲河
返回游戏

第9组完成

护江使者成就已解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并对长江保护立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流域性质的立法,它明确了长江流域的法律属性,确立了长江流域发展的根本原则,创新了长江流域管理体制机制,也为长江流域立法立下了整套“规矩”。长江保护法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数字人说“法”
长江保护法——让江水更清、生态更美
返回游戏

第10组完成

世界屋脊添瓦工成就已解锁!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它具有独特的高寒生态系统与动植物物种,旅游、山地资源丰富,同时生态环境又比较脆弱。
  作为特殊区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中国首部以“生态保护法”命名的法律,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很多创新,对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人说“法”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守护青藏高原的草木生灵、雪域山水
返回游戏

恭喜你找到了所有的目标!

  恭喜找到了所有的目标!你发现了吗,你追寻的每一个游戏目标背后,都是中国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不断发展完善所走过的足迹。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观念自古有之,从“天人合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到“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已经深深融入中国人民的骨血之中。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其中十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制定,更是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划定了生态红线。
  “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总书记之言掷地有声。的确,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又何谈社会的正向、良性发展?
  一起为真正实现“青山绿水门前有”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吧,MVP们!
在绿水青山上 描绘人与自然和谐画卷
返回地图

我的成就

已解锁0

找出10组目标,解锁对应成就,成为地球环保队MVP

返回游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以下不属于核设施的是:

  • 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核动力厂及装置。
  • 厂以外的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其他反应堆。
  • 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等核燃料循环设施。
  • 家用电视、电冰箱。

2.中国政府首次发表《中国的核安全》白皮书,是在:

  • 2019年9月3日
  • 2020年9月3日
  • 2019年10月3日

3.核电厂冒出的白烟是什么?

  • 水蒸气
  • 废气
  • 扬尘

4.核电站怎么抵御台风?(多选)

  • 在核电站选址时,推算厂址海域可能发生的最大风暴及台风带来最大损害的演进路径,在设计中有针对性地留有足够的防洪裕量。
  • 台风到来时,发布台风应急通知,禁止核电现场一切户外作业和水上作业,对现场高大设备的防台措施检查。
  • 视台风情况对非应急人员实行撤离,并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 建设应急电源厂房以及柴油机仓库,保证即使厂区被淹,应急电源仍可启动,从而满足全厂断电情况下的补水和电源需求,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硬核”知识又增加了!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2016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制定有关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规划,并采取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深海科学技术研究和资源调查,提升资源勘探、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的能力。”

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

  2016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承包者从事勘探、开发活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和保全稀有或者脆弱的生态系统。”
  应避免在生态敏感区进行勘探活动,尽量减少对珊瑚礁等特殊生态区域的影响哦!

小百科


南海西北陆坡一号沉船遗址核心区三维图
  2022年,我国南海西北陆坡约1500米深度海域发现两处古代沉船。2023年,“深海勇士”号载人潜水器参与考古调查,在沉船遗址核心堆积区西南角设置布放水下永久测绘基点,并进行搜索调查和影像记录等。经初步判断,两处沉船属明代,一处船货以外销的瓷器为主,一处船货以从海外输入的木材为主。
  这是我国首次在同一海域发现出航和回航的古代船只,充分证明了这一航线的重要性和当时繁盛的程度,有助于深入研究海上丝绸之路的双向流动。

核安全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和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体系,有效保证设备、工程和服务等的质量,确保设备的性能满足核安全标准的要求,工程和服务等满足核安全相关要求。”

核安全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设置核设施纵深防御体系,有效防范技术原因、人为原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威胁,确保核设施安全。”
  反应堆厂房的安全壳是双层墙体结构,内外安全壳之间处于负压状态,如发生严重事故,用于收集、过滤泄漏物,双层安全壳是对环境的有效保护。

核安全法

  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开展核安全宣传活动:

  (一)在保证核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对公众有序开放核设施;
  (二)与学校合作,开展对学生的核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三)建设核安全宣传场所,印制和发放核安全宣传材料;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有关核安全的知识你了解多少呢?快来挑战吧!

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的,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部门报告。”

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规定“海关对发现的进出境和过境生物安全风险,应当依法处置。经评估为生物安全高风险的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应当从指定的国境口岸进境,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

湿地保护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通过湿地保护日、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湿地保护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红树林湿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红树林湿地保护专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红树林湿地。”

湿地保护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禁止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设置声屏障或者采取其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

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噪声污染防治法

  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规定“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控制农药、化肥等的使用量。”

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畜禽粪便、沼渣、沼液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监督管理,防止土壤污染。”
  畜禽粪便排入农田之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可直接还田哦!

黑土地保护法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技术服务。国家支持开展黑土地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黑土地保护法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黑土地;确需占用的,应当依法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黑土地保护法

  2022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水行政等主管部门会同四省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黑土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对黑土地土壤性状、黑土层厚度、水蚀、风蚀等情况的常态化监测,建立黑土地质量动态变化数据库,并做好信息共享工作。”

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系统保护黄河文化遗产,研究黄河文化发展脉络,阐发黄河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务院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和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完善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加强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

黄河保护法

  2022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加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灌溉工程等水文化遗产以及农耕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的保护。”

长江保护法

  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长江河口规定区域等重点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长江保护法

  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长江流域重要典型生态系统的完整分布区、生态环境敏感区以及珍贵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和重要栖息地等区域,依法设立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长江保护法

  2020 年 12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对长江流域江豚、白鱀豚、白鲟、中华鲟、长江鲟等水生野生动植物生境特征和种群动态的研究,建设人工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水生生物救护。”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加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和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对野牦牛、藏羚、普氏原羚、雪豹、大熊猫、高黎贡白眉长臂猿、黑颈鹤、川陕哲罗鲑、骨唇黄河鱼、黑斑原鮡、扁吻鱼、尖裸鲤和大花红景天、西藏杓兰、雪兔子等青藏高原珍贵濒危或者特有野生动植物物种实行重点保护。”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重大工程建设应当避让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洄游通道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迁地保护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与野生动植物的影响。”

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2023年4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支持在青藏高原因地制宜建设以风电、光伏发电、水电、水风光互补发电、光热、地热等清洁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体系,加强清洁能源输送通道建设,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